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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 | 海外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ELV)执行监管现状
最后更新:2022-11-04 浏览:1002次

国内汽车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战略转型,将眼光投向欧盟、韩国等海外地区,且随着各企业对海外准入法规的研究逐渐深入,海外布局也日渐步入正轨。2021年,我国汽车出口量实现了同比“翻一番”的新突破,欧盟、韩国等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汽车产品出口增量的主要目标区域。但同时,海外通过建立后端执行监管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条例而形成的ELV闭环管理体系,对我国汽车产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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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有害物质超标在海外被强制召回或经济处罚的案例时有发生。因此,为应对国外严苛的ELV法规要求、规避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企业不仅要提高产品ELV管理水平,还需深入了解海外ELV法规的具体执行监管措施,以避免流通海外的国内汽车出现违规而遭受严重处罚风险。

海外不同地区参考欧盟等发达地区的ELV管理制度,纷纷逐步建立或修订其ELV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落实具体执行和监管状况。以欧盟和韩国为例,其执行监管现状如下:

(一)欧盟

欧盟作为汽车工业发达地区的代表,自2000年发布《报废车辆指令》(以下简称“ELV指令”)后,汽车ELV管理正式步入制度化管理。ELV指令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车辆及其部件废弃物,对整体环境的影响,其规定的措施旨在改善所有参与车辆生命周期的经济经营者的环保表现,而汽车制造商属于车辆经营者中最重要的成员之一。随后,为落实ELV指令的前后端闭环管理,再次相继发布为RRR指令(2005/64/EC)、2005/293/EC等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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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欧盟市场的大批量(>1500台/年)M1和N1类车,在取得前端ELV符合性的“通行证”RRR证书后,在具体市场流通还需按照2005/293/EC的要求接受欧盟再利用率和回收利用率(以下简称“两率”)的监测和监管,并在后端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此外,也受目标出口成员国依据ELV指令制定的本国ELV法规及违规处罚条例的监管(欧盟ELV指令执行报告及德国年度执行报告示例如图3所示)。由此可见,取得RRR证书并非海外ELV法规应对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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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韩国

韩国自2007年颁布《电子电气产品及汽车资源回收利用法》(以下简称“回收法案”)后,又辅以执行令、实施细则及行政条例等建立健全ELV闭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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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建议

基于当前国外ELV法规更新频繁、管控力度日趋加严的形势,为提高我国汽车企业法规应对能力,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紧跟全球法规动态

构建常态化法规跟踪机制,及时获取全球法规更新的最新制修订进展,提前布局,提前应对,及时获取如欧盟ELV指令的豁免清单更新情况,关注海外执行通报情况等。避免因管控物质更新跟进不及时而导致的违规风险。

另外,关注ELV相关的有害物质法规的更新及进展。例如化学品REACH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等,与ELV指令同步应对。

(二)完善ELV管理体系

无论是欧盟还是韩国均对ELV管理体系提出审查要求,各汽车制造商在应对其目标市场的技术要求的同时,搭建好企业内部的ELV管理保障体系,并保证研发、质量、采购、人力等各环节的管理措施的充分性、适宜性、有效性。

以欧盟RRR初始评估(Preliminary Assessment)举例,RRR初始评估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在材料数据采集/审核/批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有害物质管理、橡塑件材料标识、拆解手册、报废车辆实际回收处置、生产一致性等方面具备完善的程序以及程序执行记录证明,符合要求的企业才可以颁发初始评估符合性证书。根据中汽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数据”)的过往经验,国内企业往往在橡塑件材料标识、有害物质一致性控制、材料数据合规性审核、高风险零部件识别及管控、报废车辆实际回收处置等方面普遍存在不足,需要企业重点进行完善优化。

(三)构建风险数据体系

ELV相关海外法规管控有害物质数量众多,如GADSL清单中涉及物质6000余种,REACH法规也涉及数千种管控物质。建议广大汽车企业积极构建自身高风险数据体系,识别各类材料中的高风险物质,通过适当的判定规则确定零件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零件开展分级管理,实现有害物质精准管控,提高管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

(四)加大摸底自查力度

建议企业定期开展摸底自查,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有害物质生产一致性控制,把违规风险扼杀在萌芽之中,确保产品持续合规。

(文/回收利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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