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企业要闻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地方规划政策密集出台
最后更新:2016-04-14 浏览:218次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重点城市表现不均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资源中心调研数据,截至2015年底我国累计建设分散式充电桩13.6万个,集中式充电站3800座。目前充电设施相较于新能源汽车发展仍旧滞后,随着2015年以来国家层面的充电设施利好政策不断出台,未来充电桩的建设速度或大幅提升。

来源:CATARC·ADC调研数据,截201512

根据调研数据各地方政府也在积极落实充电网络建设,京沪深等重点城市进展最快。

来源:CATARC·ADC调研数据,截201512

多地密集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4月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明确,2016年计划建设充电站2000多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专用充电桩86万个,各类充电设施总投资300亿元。

截止到2016年3月北京、上海、石家庄、广州等18个省市密集发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数量和比例做出了要求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省市发布此类规划。

序号

省市

规划

1

北京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到 2017年,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以及具备建设条件的公共区域,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 5 公里的公用充电设施网络服务体系。2016年北京将建成公用充电桩5000根,公用充电桩达到1万根。

2

上海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指出,至2017年上海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需达到10.3万个;至2020年,上海市新能源车辆充电桩规模至少达到21.1万个。

3

石家庄

《关于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3万辆(标车)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到“十三五”末,全市建设充(换)电站296座,充电桩9844个。其中,公用充(换)电站230座,充电桩3860个;专用充(换)电站66座,充电桩5984个。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一个。

4

广州

根据《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显示,新建建筑要按照不低于18%的停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5

中山

《中山市中心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显示,到2017年底,依次落实已布局的12个社会充电站、4个新增公交充电站。配设20700个社会充电桩、16个公交夜间停车充电桩位、2000个公务及专车充电桩。同时住宅和商业新建项目的充电桩配建比例要达到10%。

6

江苏

《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要求:省级财政资金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7

哈尔滨

《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要求充电设施方面,通知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0%。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充电服务费标准,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其中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按照定价标准的50%收取。

8

贵阳

《关于促进贵阳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明确2016年起规划批准的城市新建小区、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按照配建停车位100%的比例,规划和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于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任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度10%的比例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奖励。

9

西安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独立的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除外)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在充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后予以拨付。

10

潍坊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意见》显示,以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重点推进超市、商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库)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逐步形成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求。条件允许,可与加油站、加气站和停车场等合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停车场等要在场地、电力等方面满足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要求,预留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停车位。

11

重庆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0年,主城区将累计建成不少于30座公共充换电站。

12

河北

《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到“十三五”末,河北省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用充电站1533座,充电桩25730个;专用充电站437座,充电桩39895个。

13

沈阳

根据《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显示,到2020年,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同时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建设充电站120座、充电桩7200个。

14

新疆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要求:具备条件的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15

山西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6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6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17年,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全区域覆盖,其他设区市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其中,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商业区等不低于10%。以太原为中心,在主干高速公路路段服务区建设城际间快充电站,2018年形成“大”字形城际互联快充服务网络,实现全省域主干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

16

运城

《运城市城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公共机构的内部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规划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17

泸州

《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明确至2016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照13座控制。规划至2020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31座控制。规划至2030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77座控制。

18

安徽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00座,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其中,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2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50座;新增用户专用充电桩15万个;新增城市公共充电站70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3万个;形成省内高速服务区城际快充网络,新增城际快充站120座。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

统计时间:2016331

数据资源中心长期从事充电基础设施调研工作,调研数据按照季度更新。如感兴趣,欢迎咨询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707009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