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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梯次利用管理即将落地
最后更新:2020-10-14 浏览:293次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行业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以下简称“梯次产品”)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汽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数据”)会同有关单位对《办法》编制提供了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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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征求意见公告

《办法》围绕梯次利用管理原则、相关方责任、产品要求、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一是明确梯次利用管理范围、管理原则、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等内容,对梯次利用企业及梯次利用环节的其他相关市场主体,要求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加强政府管理与引导,强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联动,引导支持技术、装备、商业模式创新。
      二是明晰梯次利用企业要求,梯次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相关要求,建立溯源管理体系,按国家有关溯源管理规定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向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上传梯次产品、废旧动力蓄电池等相关溯源信息。同时,进一步细化梯次利用企业在技术能力、产品应用范围、产品性能及质量保证等规定,鼓励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评估废旧动力蓄电池剩余价值,提升梯次产品的使用性能及经济性,鼓励梯次利用企业面向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研发生产梯次产品,采用租赁等便于报废梯次产品回收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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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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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三是建立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明确梯次产品在产品设计、性能试验、标识编码、信息说明、包装运输等方面的要求,获得认证的梯次产品可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梯次利用电池产品标志,推动企业提升梯次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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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次利用电池产品标志

      四是强化相关主体回收利用责任,梯次利用企业应承担梯次产品回收的主体责任,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46号)的相关要求,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报废梯次产品回收服务网点。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等企业合作共建、共用回收体系,提高回收效率,保障梯次产品规范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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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发布公告

      五是细化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与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梯次利用企业的产品生产、产品质量、溯源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梯次利用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的污染防治、电池拆卸与移交等行为进行监管,并提出成立梯次利用管理技术委员会,为重大技术问题及相关政策制定、行业信息分析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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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与措施

本《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行业规范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中汽数据将继续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与行业一道,进一步完善《办法》内容,深入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政策研究和管理支撑工作,不断优化管理体系,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文/回收利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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