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企业要闻
新闻快讯 | 第三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正式发布,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模化发展提速
最后更新:2021-12-24 浏览:763次

2021年12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告第三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共计20家综合利用企业,其中梯次利用企业9家,再生利用企业9家,同时涉及梯次和再生利用的企业2家。

图1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png

图1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图2 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png

图2 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目前,已累计公告45家综合利用企业(梯次利用企业21家,再生利用企业20家,同时涉及梯次和再生利用的企业4家),这些企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回收渠道,具备规模化处置能力,总体呈现以下趋势特点:一是回收利用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广东省等16个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省市,已覆盖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近80%的地区。二是梯次和再生利用产业发展齐头并进。行业坚持“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持续完善梯次利用技术及商业化应用模式,不断创新升级再生利用工艺,最大化挖掘废旧动力电池残余价值。三是产业链上下游不断渗透融合。汽车生产、电池生产及原材料生产企主动参与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构建资源闭环产业链。再生利用企业积极向材料生产端延伸,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直接生产三元前驱体及正极材料等,实现资源高效、高值循环利用。

第三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正式发布,进一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退役潮”,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7070093号-12